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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直通车

校(院)现有食堂10个,其中济南校区学生餐厅4个、教职工餐厅1个;泰安校区学生餐厅5个,承担着全校2.6万余名师生的就餐服务保障任务。

各校区餐厅伙食原材料等大宗物资实行集中采购制度,同时建有集组织架构、食材采购、食安溯源、食材供应商管理、食安在线检测、原材料库存管理、从业人员管理、餐厅评价、财务结算、就餐服务意见建议、就餐营养分析等功能为一体的智慧食堂管理平台,科技赋能饮食工作高质量发展。

学校食堂配备专门财务管理人员,规范财务管理,建立健全食堂财务管理制度。食堂财务活动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收支全部纳入学校财务账户核算。设立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主要用于平抑市场食材价格波动,稳定基本大伙饭菜价格。

校(院)对伙食工作高度重视,实行校(院)长负责制,建立以分管校(院)长为食品安全具体责任人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根据《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98号),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配备了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建立了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切实筑牢食品安全“防护墙”,撑起师生健康“保护伞”,确保师生舌尖上的安全;建立引入、管理、监督、退出等机制,严格开展考核评价;成立校(院)食堂监督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由师生代表参加的伙食工作民主管理座谈会,定期组织学生开展“食堂开放日”活动,架起供需双方的桥梁与纽带,认真听取师生关于饮食工作的意见建议,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及时改进饮食服务质量,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师生员工的幸福感、获得感不断提高。

近年来,后勤管理部饮食服务中心在校(院)党委、后勤管理部(党总支)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开展“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先后对济南校区4个、泰安校区5个餐厅进行了设备更新、环境提升,师生就餐环境发生质的飞跃;全覆盖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安全管理常态化,及时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全过程加大监管力度,强化管理,完善食堂考核与奖惩激励制度,退出机制探索新途径;广开言路,接诉即办,管理民主化进程持续推进;提高烹饪技能,丰富花样品种,暖心服务办实事,全方位多举措提升服务质量,实现伙食工作高质量发展,师生满意度逐年提升。

2021年-2023年连续三年饮食服务中心被山东省学校后勤协会高校伙食管理分会评为“高校伙食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多名同志被评为“伙食管理工作先进个人”;2023年7月,郭玉江被山东省教育厅聘任为“山东省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专家委员会工作组成员”。2022年、2023年济南校区春华苑二楼真诚餐厅、泰安校区凤凰厅被山东省教育厅授予“山东省学校星级食堂”荣誉称号,占全省星级食堂总数的1/30;2024年12月,济南校区春华苑一楼食堂获评“山东省营养健康食堂(餐厅)”称号。

2025年3月14日,在202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第二届“放心消费齐鲁行”泰安站展示活动上,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后勤管理部饮食服务中心消费维权服务站被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泰安市消费者协会认定为“首批泰安市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单位”并授牌,这是中心消费维权服务站继2021年被泰安市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服务中心评为“高新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以来,中心消费维权服务站获得的又一荣誉。

饮食服务中心职责

1、负责全校师生员工的餐饮供应,监督各类食堂的运营和管理,确保提供安全、卫生、营养、可口的食品,满足不同口味、不同层次的饮食消费需求。

2、负责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食品安全和卫生的法律法规,制定并执行严格的食品安全和卫生管理制度。对食品采购、加工、储存、销售等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控,确保食品安全。

3、负责食堂、餐厅的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餐饮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4、负责监督各餐厅定期开展业务技能和安全卫生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5、负责监督各餐厅制定合理的餐饮价格,确保食品质量。监督各餐厅全面履行合同,负责本中心职责内合同履行情况管理、费用测算、业务报销等事宜。

6、根据师生的需求和反馈,不断改进和优化餐饮服务,创新菜品和服务方式,提高师生的满意度。

7、负责各餐厅水、电等费用的催缴工作。

8、负责检查各餐厅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燃气安全等工作,积极排查风险隐患,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并认真整改。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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