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11月20日,校医院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了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
支部书记张勇同志从《宗教事务条例》修订的必要性、修订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及修订的重点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通过教育视频帮助大家进行了深入了解,提高了大家对新条例的思想认识,加深了大家对新条例修订重要意义的理解,加强了支部对宗教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结合校医院党支部实际,同时针对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章: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认真学习,领会了关于“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这条党纪规定,以及党员信仰宗教和参加宗教活动,不仅事关党员个人的信仰问题,而且事关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支部党员纷纷表示要以此学习为指引,发挥党员先进性,引导身边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主动弘扬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