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减少鼠害、控制相关疾病的发生,根据校(院)要求,决定开展冬季集中灭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开展时间:2023年元旦前后。由于临近寒假,本次集中灭鼠工作主要在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开展,相关部门切实做好工作落实。
2、药品器具实行领用登记制度,谁领用谁管理、谁投放谁负责。
3、领用部门负责药品器具管理、投放、残余药品清除,及时收集责任区域内的死鼠并交给专门人员处置,严禁随意丢弃或放置于生活垃圾内,杜绝次生灾害。
4、药品器具发放采取电话通知领取,请接到通知各部门在相应时间到通知地点登记领取。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
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2年12月27日